快捷导航

与有购房记录的人共同购房不享首套契税优惠

[复制链接]
查看: 84|回复: 0
发表于 2023-9-5 10: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1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近日在解答纳税服务热点问题时介绍,与已有购房记录的人共同购房不可享受首次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这位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另据介绍,民办非营利性质的事业单位可申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我国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图秀秀

  • 反馈建议:麻烦到管理处反馈
  • 我的电话:这个不能给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关于我们

云服务支持

精彩文章,快速检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图秀秀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飛    ( 闽ICP备2023003585号-6 )